什麼都沒變,怎麼拯救地球?
自聯合國於2015年公布17個「永續發展目標」以來,我們真的有朝這個方向實際努力嗎?還是浮於表面的呼喊口號與公關活動?例如,美國最大的50家企業中有27家明確聲稱,正在努力推進永續發展目標,但幾乎沒有一家企業在本身的核心業務活動中,採取任何不同的做法,以推動這些目標。如果不大幅改變路線,我們永遠不會在拯救地球的目標上取得進展。
聯合國的17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SDGs)有明確的設計目的,就是要讓私部門參與處理世界上最緊迫的一些挑戰。當時聯合國設定的15年執行時間表,已經過去多年,問題在於,企業是否正在推動嚴肅的解決方案,還是只是在進行一場大規模的全球公關活動。遺憾的是,我們內部的研究指向了後者。如果想要避免令人尷尬的失敗,企業和聯合國都必須立即改變方向。本文說明的計畫,提供了一些必要的步驟,可用以扭轉方向,並產生急需的進展。永續發展目標的企業解決方案所帶來的商機,是真實而廣泛的。由聯合利華(Unilever)前執行長保羅.波曼(Paul Polman)主持的執行長委員會指出,實現永續發展目標可提供12兆美元的商機。而且,根據聯合國全球盟約(UN Global Compact)的資料,這個盟約的9,500名企業成員中,有超過80%已承諾推進其中的一個或多個目標。預計其中95%的企業,會對那些目標產生「重大」或「實質」影響。為了解企業是否有實踐承諾,我們檢視100家最大型全球企業的網站,訪談一些似乎在永續發展目標方面做出重大努力的企業高階主管,研究聯合國和其他與永續發展目標相關的報告,檢視我們任職的FSG顧問公司過去的企業客戶和共享價值計畫(Shared Value Initiative)成員,並在共享價值領導高峰會(Shared Value Leadership Summit)的企業領導人國際聚會上,測試我們的假設。結果發現:我們研究的幾乎每一家企業所做的承諾,似乎都是流於表面功夫;既有的企業社會責任方案,只是簡單地以相關目標來重新命名。我們發現,很少有企業採取任何新的或不同的行動,來推進那些目標。這些企業是否真的期望,沿用既有做法,就能夠實現永續發展目標所要求的那種成果?當然,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的抱負很高,而這些目標的前身,也就是2000年到2015年的8個「千禧年發展目標」(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MDG),證實了這種目標可能有助於激勵組織推動重大進展。雖然千禧年發展目標從未針對私部門,但曾大幅影響了世界各地的政府、非政府組織和發展機構。嬰兒死亡率下降45%,比千禧年發展目標獲得採納之前快了五倍。瘧疾死亡人數大幅減少58%。撒哈拉以南非洲的小學入學人數增加了20%。95個國家達到了衛生目標,147個國家達到了清潔飲用水目標。官方的國際發展援助增加了66%。這些變化也許不能完全歸功於千禧年發展目標,但毫無疑問地,很多公共和社會部門參與者,改變了自己的優先事項、行動議程和資金分配,以便與千禧年發展目標朝一致方向努力,因而有助於創造這些結果。當永續發展目標取代千禧年發展目標時,讓企業參與的決定,反映了聯合國的政策有了重大轉變,因為長久以來,聯合國一直都不願意與企業合作。從2000年到2015年,來自各個部門的許多主要參與者,開始接受這樣的觀點:在解決社會問題時也能夠創造獲利,而且如果讓私部門參與,可能會帶來更大的創新、效率和影響規模。社會創業、微型金融(microfinance)、影響力投資(impact investing)和其他新方法,都獲得了動能和信譽。哈佛商學院的麥可.波特(Michael Porter)與本文作者之一(馬克.克瑞默)提出的「創造共享價值」(creating shared value)之類的概念顯示,企業若是協助克服貧窮、教育、營養、潔淨能源等挑戰,以及永續發展目標中的許多其他問題,甚至可能因此而獲得競爭優勢,並產生相當大的獲利。不可否認,私部門可以調動的資源規模很大:例如在美國,私部門的22兆美元支出,是政府支出的七倍以上,是非營利部門支出的二十倍;資本市場還可以提供數兆美元的投資資金。但是,唯有當企業找到機會,可透過本身的核心業務活動來推進永續發展目標時,才能獲得這種規模的資源。企業的慈善和企業社會責任活動,絕對無法產生永續發展目標所要求的影響規模。即使所有的企業慈善活動(2018年在美國僅有200億美元),完全用於永續發展目標,這對於千禧年發展目標所動員的1,490億美元發展援助來說,也只是杯水車薪。可以肯定的是,有少數一些企業已嚴肅看待永續發展目標中固有的商業挑戰。DSM和諾維信(Novozymes)都讓自家的資深高階主管使用那些永續發展目標,來為公司進行中的產品開發案和策略優先事項,決定優先順序,結果產生了可帶來獲利的新產品,這些產品可以擴大規模,以便在實現具體目標方面取得可衡量的進展,例如,諾維信的BioSec技術可以減少處理廢棄物時的用水量。全球能源企業Enel正在加速淘汰燃煤電廠,未來只投資可再生能源。透過這類努力,以獲取私部門解決方案的創新和潛在規模,正是實現那些目標所需要的做法。可惜,這些是少見的例外。例如,雖然美國最大的50家企業中有27家明確聲稱,正在努力推進永續發展目標(平均每家公司9個目標),但幾乎沒有一家企業在本身的核心業務活動中,採取任何新的或不同的做法,以推動這些目標。甚至很少有企業在慈善或企業社會責任的活動中,做了任何不同的事情。這些目標的普遍性,以及缺乏機制可讓任何人為本身模糊的承諾負起責任,已經讓企業很容易迴避嚴肅的承諾。例如,根據之前的千禧年發展目標,很難有人可以在實際上沒有採取任何行動的情況下,聲稱正在努力降低五歲以下兒童的死亡率。但是,像永續發展目標3之類的目標(目標3是「確保健康的生活和促進所有人的身心健康」),企業做的任何事情幾乎都可以涵蓋在內。在很多情況下,企業的核心業務活動似乎與自身的承諾相矛盾。煙草巨頭菲利普莫里斯(Philip Morris)聲稱要推進這個有關健康的目標。真的嗎?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承諾要推動永續發展目標7,也就是價格負擔得起的潔淨能源,但似乎並沒有改變自家的商業模式。毫無疑問,這些企業正在某處做某件事,以某種方式為所提出的目標做出貢獻,但他們的核心業務活動,也更嚴重地阻礙了他們朝自己宣稱的目標前進。以「讓狐狸來看守雞舍」的諺語來比喻,這等於是非常歡迎狐狸(企業)進駐永續發展目標的「雞舍」。悲劇不僅在於,企業可以提出如此膚淺且有時自相矛盾的主張,更在於失去了很大的機會,可用有意義的方式讓私部門參與,協助實現這些緊迫的目標。如果不大幅改變路線,我們永遠不會取得進展。對於嚴肅看待永續發展目標的企業,我們提出以下建議:選擇較少和較具體的目標。限制自己只推動1至3項永續發展目標,而且那些是對你的企業最重要的目標。很多企業聲稱要實現所有17個目標,而正如之前提到的,我們調查的美國大型企業聲稱要實現的目標平均為九個。沒有任何企業可以認真追求這麼多不同的目標。如果企業要把永續發展目標,與真正的商業機會連結在一起,就必須更加審慎挑選,而且更精準明確。為此,企業應該把重點從17個廣泛建構的永續發展目標,轉移到聯合國定義的169個更具體的子目標,並根據這些具體和可衡量的結果,來確定本身要做出的承諾。專注於前景最看好的商機。企業在選擇要追求的目標時,應該這樣做。機會愈大、獲利愈高,新產品和服務就可以更快擴大規模,以推進目標。這表示永續發展目標必須移出企業社會責任部門,轉而納入企業策略和營運之中。執行長必須制定議程,並要求相關事業單位負責實施。採用有意義的近期目標。企業必須致力實現具體且可衡量的目標,包括他們打算實現的社會進步,以及這種影響可以為自家股東帶來的價值。剩下的11年時間表太長了,企業不能等待進展報告,而必須把相關的永續發展目標,轉化為3到5年的目標,並公開報告實現這些目標的年度進展,就像他們對任何其他嚴肅的商業計畫會做的那樣。重新分配資源。如果沒有專門投入資源去推動,任何重大的創新都無法發生,而且那些資源不能僅用於企業的慈善活動。企業必須進行大量投資,以擴大那些能推進他們所選目標的產品或服務的效能和範圍。坦白承認並處理不一致之處。大多數企業的價值鏈和供應鏈中,都會有一些違反永續發展目標的產品線或活動。企業必須承認這些衝突,並提供一份減輕其負面影響的計畫和時間表。聯合國及其附屬機構也必須採取非常不同的行動,以促使企業超越當前的公關活動,以有意義的方式讓企業參與推進目標:要求所有企業為自己的聲明負起責任並提出證明。聯合國必須讓企業對自身的承諾負責,而同樣重要的是,要求企業迴避不方便執行的目標,或聲稱致力於實現其基本商業模式所不支持的目標。這就會要求那些希望做出永續發展目標承諾的企業,設立正式的核准流程。聯合國必須審查所有企業的承諾,以確保承諾的完整嚴謹,拒絕虛假、矛盾或誇大的聲明,並公布官方認可的私部門參與者的名冊。聯合國的核准內容,應明確區分兩種做法的企業,一種是透過慈善和企業社會責任活動,來推進永續發展目標的企業,另一種企業則是透過產品開發、銷售推廣、供應鏈採購,以及管理高層做出的預算分配決定,把永續發展目標納入本身的核心商業模式。在這兩種做法之下,都應該要求企業清楚說明採取了哪些不同的做法,以激勵他們致力推動永續發展目標。前述的執行長委員會解散後,可以重組為審核委員會,負責驗證企業的聲明。把承諾結合起來。一個非常真實的風險是,企業自願選擇的目標,即使經過量化和認真執行,可能也永遠無法在實現所需結果方面取得明顯進展。因此,聯合國應匯整每家獲授權的公司所設定的具體目標,並報告不同產業累積的努力,是否會在每個目標上取得實質進展,然後主動鼓勵新企業加入,並鼓勵既有企業擴大抱負,如此一來,大家的努力結合起來,就可能會取得實質的進展。促進伙伴關係。聯合國、其下的機構和執行長聯盟,必須積極成立多部門聯盟,以便按照「永續發展目標17」的構想,合作推動實現每一個目標。這些目標,在企業、非政府組織、政府和發展機構之間,創造了一種共同語言,讓這些長期以來習慣使用不同語言、追求不同目標的不同部門,找到共同的理想和單一的架構,來說明協同工作的機會。FSG開發的「集體影響」(collective impact)架構,可協助這些不同部門的參與者組成有效的聯盟,來推動抱負遠大的行動方案,採取的做法是共同界定議程、實施共同的衡量系統、參與相輔相成的活動、持續溝通,以及提供基本支持以維繫這些聯盟。永續發展目標有可能把世界上最強大的組織團結起來,包括政府、企業和民間團體等組織,共同支持一個單一議程,以拯救人類和地球免受苦難和破壞。讓私部門參與這些目標的發展和執行,可以大幅提高成功的機率。但是,除非我們改變路線,以確保私部門的參與不是口惠而實不至,否則我們將永遠無法實現這些重要目標。企業將自豪地吹噓自己的承諾,同時讓數十億人承受不作為所帶來的那些危及生命的後果。(劉純佑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