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所不知的「區塊鏈」
「區塊鏈」不等同於金融科技,它是影響下一世代網際網路的信任與價值基礎科技,帶給人們的長期影響會比短期衝擊來得更大。如果急著炒作,注定無法取得最後的成功。
欲了解「區塊鏈」,必須先領悟TCP/IP(傳輸控制協定/網際網路協定)的本質精神。第一代網際網路(Internet)始於1972年的TCP/IP,至今已44年。相較之下,筆者是在近四年前才獻身區塊鏈研究,不及44年的十分之一。四年前,我是這樣教學生區塊鏈革命的:「四十年前的TCP/IP打破地域、物理及成本的限制,也突破傳統由中心傳遞資訊的方式。而區塊鏈技術正是TCP/IP的升級版。」因為,過去這幾十年,網際網路革命讓資訊(information)在網際網路數位傳遞變得容易,但價值(value)的數位傳遞並不普及。而區塊鏈技術透過共識機制,能夠確保資訊的真實性,進而讓價值數位傳遞變得可行。藉此連結資產形成全球開放信用體系與新形態的共享經濟體系,將帶給人們第二代網際網路(Internet 2.0)。這正是大家期待的下一代革命。四年後的今天,我白髮更多了,但我還是抱持著同樣的想法,相信區塊鏈一定會起來,這場革命正在進行中。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曾經這麼說:「人們往往高估這技術(區塊鏈)會在這兩年間造成的影響,卻低估了它在未來十年會造成的改變。」而〈你不可不知的「區塊鏈」創新〉(The Truth About Blockchain)這篇文章,正是要告訴我們這場革命才剛開始,大家不要「呷緊弄破碗」(台語,因為著急吃飯而打破碗,意即急躁誤事)。台灣現階段也不應該急著吹泡泡炒作圈錢。區塊鏈不等同於金融科技,而是網路信任基礎科技誠如〈你不可不知的「區塊鏈」創新〉兩位作者、哈佛大學教授馬可.顏西提(Marco Iansiti)與卡林.拉哈尼(Karim R. Lakhani)所言,區塊鏈是基礎科技(foundational technology),而非只是金融科技或數位貨幣(digital currency)。但現在很多一知半解的人覺得區塊鏈只是金融科技的一部分。在他們的認知裡,區塊鏈興起的順序會是:首先有數位貨幣,如比特幣;接著會有「金融科技」(FinTech),最後才會出現信任機制(trust foundation);但我認為,區塊鏈興起之路的順序會是反過來的,首先要有信任機制,接著才是金融科技,最後才會有真正的數位貨幣出現。因為如果沒有信任基礎,連金融科技也將放棄對區塊鏈的嘗試。為什麼?首先,像是兩位作者指出的,區塊鏈發展迄今,比特幣的出現只是單一事件,離遍地開花還早。2009年1月,第一枚比特幣發行,迄今每枚比特幣價值約為九百美元(約新台幣三萬元)。過去八年多來,比特幣區塊鏈上共發行了超過1,600萬枚比特幣,總市值為140億美元左右,約為第二名虛擬貨幣的二十倍,並占整個虛擬貨幣市場近九成;但迄今,比特幣的市值也才140億美元。其他的 642個數位加密貨幣加起來市占率約只有10%,市值總共十幾億美元而已。以上兩個金額皆遠低於台灣的外匯存底(比特幣剩下不到五百萬枚發行額度)。比特幣的發明人中本聰是個穿越時代的人。從他的區塊鏈設計,我可以感覺到,他應該也知道區塊鏈的興起之路,必須先有不可篡改的多中心信任機制,金融科技才可能接著發展。但他也知道大眾對「錢」敏感,談到錢,大家眼睛都亮了,所以他先丟出一個數位貨幣比特幣,來逗大家一下。但是沒想到,接下來各種比特幣的徒子徒孫出現,大家瘋著炒作各種虛擬貨幣。數位經濟利益分配不均,價值體系亟待重建我認為,這些人並沒有抓到區塊鏈的本質,在將來也會錯過區塊鏈的興起之路。為什麼這麼說?我們先回顧網際網路發展帶動的數位經濟,對人們的生活造成什麼影響。網際網路還沒有興起之前,在實體經濟時代,你的鄰居如果開了一家燒餅油條店,可能每天賣個一百份早餐就可以過活了;但在數位經濟時代,即使有個人嘔心瀝血把數位內容做得超級棒,竟然在Youtube上有百萬人觀看,顧客人數是上述早餐店的一萬倍,但 Youtube可能只給這個人一百美元,根本無法靠這過活!可是,一旦有了區塊鍵做基礎,第二代網際網路讓價值數位傳遞變得可行,那麼這百萬觀眾能直接方便的給錢,這個人就不必再被中介者剝削。當中介者賺走數位經濟大部分的好處時,人們也就會更為期待第二代網際網路快點到來。如果沒有區塊鏈這個信任機器(trust machine)的話,勢必所謂中介者或第三方(third-party),一個一個中心及黑箱還是將繼續主宰我們的生活。而一個只承載著私利,而沒有真正為使用者創造價值的機制,並不會真正的興起。因而我十分贊同兩位哈佛大學教授對區塊鏈發展必須延續網際網路互聯互通、共享共治精神的看法。效法矽谷實做精神,炒作不能發展產業其次,不管是網際網路1.0還是網際網路2.0,要進入人們的生活,都需要網路效應(network effect)提供一加一大於二、相乘相加的效果。例如 Line及臉書(Facebook)一旦網路效應出現,市場地位便難以撼動。對照區塊鏈,其實目前它的發展還在小孩子的階段。今日的區塊鏈的成熟度,正像是1992年的網際網路,在Web(一種資訊服務導向架構,用以支持網路間不同機器操作)還沒出現,也沒有http及瀏覽器的時代,大家雖然也用電子郵件,但是對網路安全有很大疑慮,很多個人電腦根本不敢連網;人們有的是許多內部網路(Intranet),而非今天大家用的網際網路。迄今,能夠讓不同的區塊鏈協同的Web時刻(Web moment)還沒出現,人們還在等待能給大眾帶來價值的殺手級應用出現、等待區塊鏈的網路效應出現。監理沙盒不能真正檢驗風險但從真實世界角度來看,當有量變時,就會造成質變;尤其在這個大數據時代,更是量變造成質變。半年前,數位貨幣創新業者「以太坊區塊鏈」的DAO平台發生了數千萬美元被駭事件,人們對於區塊鏈信任機器的可靠度產生了懷疑。但我認為這是成長的陣痛期,經驗十分可貴。一來,正因為以太坊這樣的案例,由於真實世界動輒會造成新台幣十幾億元等級的衝擊,這會促成技術新演變,讓信任機器漏洞得以被檢視。對區塊鏈這種發展中的新科技來說,這種教訓非常珍貴,因為這是真實世界的教訓(real-life lesson)。二來,以太坊這樣的案例,在環境受控制的監理沙盒中,絕對不會發生。因為你玩假的,駭客就不會來。玩真錢的機會大,駭客就來。所以一個東西通過了沙盒,並不保證安全,反而可能誤導群眾及投資者那東西是安全的,而這種誤導更為危險。儘管銀行有風險管控制度,還是發生了金融風暴,因此最好不要過度依賴政府跟審查機制。因此,我支持比特幣與以太坊這種沙場。我們應該要上沙場,而不是只進沙盒,不進沙場。這也是為什麼〈你不可不知的「區塊鏈」創新〉兩位作者認為,在區塊鏈發展到公有鏈這個過程之前,可以先經過私有鏈(localization)的發展過程。尤其當網路效應還不到時候,或大家對安全有疑慮時,就先做私有鏈,是比較可行的。就像是當初第一代網際網路,內部網路與公司內部的電子郵件較面對公眾的外部網路先發展一樣。但私有鏈並不等於沙盒,它更像是小範圍先做,先小步快跑,再快速更新,網路效應才會接著出現。誠如〈你不可不知的「區塊鏈」創新〉強調,區塊鏈並不是立竿見影的破壞式科技(disruptive technology),它的發展靠程式碼說話精神,強調替用戶增加價值的應用,不能光靠口號炒作。而這也是矽谷創新精神的核心──即東西做出來再說,做不出來即死(demo-or-die)。(##BLOCKQUOT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