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20位創新長的調查結果,可解決近八成的重大問題。
企業促進創新的一種方式,是與新創公司合作,透過企業加速器(corporate accelerator)、新事業建造器(venture builder)和新事業客戶(venture client)等機制來進行。根據一家追蹤企業創投案的公司GVC分析(GCV Analytics)的統計,從2013到2018年,企業的新創公司投資案數目已增為近三倍,從2013年的980件,增至2018年的2,795件,而它們的價值從190億美元提高為1,800億美元。
然而,這些投資案的成功率卻很低。我們研究了美國、亞洲和歐洲公司的創新長(chief innovation officer)和其他類似職位主管,結果發現,企業創新方案有大約四分之三無法產生預期的結果。失敗的專案,無法協助公司抵禦既飢渴又敏捷的競爭對手。
我們訪談了22個產業裡超過120位創新長,以發掘出這些創新方案中出現的挑戰。他們說明哪些挑戰造成他們的專案失敗(或可能造成專案失敗),並說明他們用來克服那些挑戰的方法。我們整理出三大策略,可有效解決近八成的重大問題。
施耐德電氣公司(Schneider Electric)的創新長伊曼紐爾.拉加里格(Emmanuel Lagarrigue)和我們分享了一個重點,那就是這不僅需要爭取執行長支持,還要爭取各個負責盈虧的事業單位負責人熱烈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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