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科技無足輕重
訊科技的威力和普及性提高,策略重要性卻逐漸降低。因此,企業要大幅改變資訊科技的投資和管理方式。也就是說,資訊科技變成必備技能,無法突出企業與對手的差異所在。面對劇烈的競爭現況,必須培養新的優勢。
1968年,英特爾(Intel)的年輕工程師泰德.霍夫(Ted Hoff)找到一種方法,能把電腦處理作業需要的電路,放到一枚小小的矽片上。他發明的微處理器,激起一連串的技術突破,包括桌上型電腦、區域網路(local area networks)和廣域網路(wide area networks)、企業軟體,以及網際網路,商業界因而改頭換面。如今,無疑地,資訊科技已成為商務的骨幹。它是每家公司營運活動的基礎,結合了分布廣泛的供應鏈,也逐漸成為企業和顧客間的橋梁。美元或歐元的轉手,幾乎都要透過電腦系統。隨著資訊科技(information technology, IT)的威力和普及性提高,企業已將它視為比以往更攸關成敗的資源。這項事實,明顯反映在企業的支出習慣上。根據美國商務部經濟分析局的一項研究報告,1965年美國企業的資本支出,只有不到5%用在資訊科技上;1980年代初,個人電腦問世後,這個百分比上升到15%;到1990年代初,數字超過30%;到這個十年結束時,數字高達50%左右。即使近來科技支出趨緩,每一年,全世界企業在資訊科技上的支出,仍遠超過兩兆美元。但資訊科技得到的尊敬,不僅在於支出增加,也因為現在高階經理人對資訊科技的態度轉變。二十年前,大部分高階主管瞧不起電腦,認為那是無產階級的工具,只不過是將打字機和電子計算器美化罷了,最好是交給祕書、分析師和技術人員等低階員工使用。很少高階主管願意碰它,更別提將資訊科技納入策略思考。今天,情況完全改觀。執行長現在動不動就談資訊科技的策略價值,談他們可以如何運用資訊科技,以取得競爭優勢,談商業模式的「數位化」。大部分執行長任命資訊長為高階管理團隊成員,許多公司也委請策略顧問公司提出全新構想,要將資訊科技投資運用在提升差異化和競爭優勢上。無法與眾不同這種想法的改變,是出於一個簡單的假設:資訊科技的威力和普及性提高,它的策略價值也跟著水漲船高。雖然這個假設是出於直覺,聽來卻合情合理。但其實,這樣的假設錯了。一種資源之所以擁有真正的策略價值,不是因為它普遍存在,而是因為稀有,也因為它稀有,才能成為永續競爭優勢的基礎。擁有競爭對手沒有的東西,或是做他們做不來的事情,就能比他們更有優勢。現在,資訊科技的核心功能,也就是資料的儲存、處理和傳輸,人人都能享用和負擔得起。然而,正是因為這樣的威力和普及性,使它們從潛在的策略資源,轉化為大眾化的生產要素商品。它們漸漸成為企業經營的成本;所有的人非支付不可,卻沒人能因它而與眾不同。我們最好把資訊科技視為過去兩個世紀以來,從蒸汽機和鐵路,到電報和電話,再到發電機和內燃機,一連串廣為人們採用、進而改造產業面貌的技術中,最新的一種。短期內,所有這些技術,被建置到商務基礎設施中,它們為高瞻遠矚的公司開創機會,以取得真正的優勢。但隨著普及和價格下降,也就是變得隨處可見,資訊科技變成大眾化的投入要素(commodity input)。從策略觀點來說,它們成了看不見的東西,不再重要。這正是資訊科技目前面臨的情況,我們在管理企業資訊科技時,必須深思這個問題。消失中的優勢許多評論家以資訊科技,尤其是網際網路的擴張,和舊技術的開展歷程相互對比。但大部分的比較,重點都放在與該技術相關的投資模式(也就是榮枯循環);或是將重點放在改造整個產業的營運,甚至是經濟的過程中,技術扮演的角色。很少有人提及技術影響,或是未能影響企業競爭的方式。但就是在這塊領域,歷史提供經理人一些最重要的教訓。我們必須區分專屬技術和所謂基礎設施技術的不同。專屬技術,是指單一公司能實際或實質擁有的技術。例如,某家藥品公司可能持有某種複合物的專利,而那種複合物,是生產某系列藥品的基礎。或者,某家工業製造商可能發現,運用某種流程技術的創意方法,競爭對手很難仿效。或者,生產消費性產品的一家公司,可能取得一種新包裝材料的獨家權利,能使自家產品的保存期限長於競爭品牌。專屬技術只要繼續受到保護,就能成為長期策略優勢的基礎,讓公司賺得高於同業的利潤。相形之下,基礎設施技術如能全體共享,價值遠高於單獨使用時的價值。想像你自己處在19世紀初,假設一家製造商擁有鋪設鐵路所需的全部技術。該公司可以只在供應商、工廠,以及分銷商之間鋪設專用鐵路線,並以自有的火車頭和車廂在軌道上跑。這樣它很可能經營得更有效率。但若是將這種技術用於鋪設開放式鐵路網,連結許多公司和許多買主,能產生更廣大的經濟效益。相較於這種做法,將此技術用於自家公司,所能產生的價值微乎其微。不管是鐵路,還是電報線或發電廠,由於基礎設施技術的特色和能產生的廣大經濟,普遍共享是不可避免的,也就是說,它們將成為整體商業基礎設施的一部分。不過,在擴建期的最初階段,基礎設施技術可能以專屬技術的形式現身。只要技術的採用受到限制,包括透過實體限制、智慧財產權保護、成本高,或是缺乏標準,公司就可以用它來取得競爭優勢。從1880年左右第一座發電廠興建,到20世紀初電力網鋪設,在這段時期內,電力仍是稀有的資源,製造商若能利用電力,例如,把工廠蓋在發電廠附近,往往占有重要的優勢。世紀交替之際,美國最大的螺帽和螺栓製造商伯巴水電器材(Plumb, Burdict, and Barnard),會把工廠設在紐約州尼加拉瓜瀑布附近,絕非巧合,因為最早的一些大型水力發電廠也蓋在那裡。只能領先一時企業如對新技術的用途有卓越洞見,也能領先競爭對手。電力的使用,再度提供良好的例子。19世紀結束前,大部分製造商都依賴水壓或蒸汽來驅動機器。那時的動力,只有一個固定的來源,例如,磨坊旁邊安裝水車,並以精巧的滑輪和齒輪系統,將動力傳送到廠內各個工作站。發電機剛問世時,許多製造商只當成替代的單點動力來源,用來驅動原有的滑輪和齒輪系統。但聰明的製造商看到,容易傳送是電力的一大優點,可把電直接送到工作站。他們在廠內布線,在機器裡安裝電動機,淘汰笨重、缺乏彈性、成本高昂的齒輪系統,超越動作比較遲緩的對手,取得重要的效率優勢。基礎設施技術,除了促成效率更高的新營運方法,也經常帶來更廣泛的市場變化。在這方面,一家公司如果預見事情的發展,也能比短視的對手搶先一步。1800年代中期,美國開始積極鋪設鐵軌時,長途運輸貨物已不是難事,有數以百計的輪船,擠滿了全國的河道。企業家可能認為,基本上,鐵路運輸將依循輪船的模式,只是略有改善而已。其實,鐵路速度更快、運輸容量大、觸角廣,竟然從根本改變了美國產業的結構。長途運輸製成品,而不只運載原料和工業零組件,突然變得經濟實惠,大眾消費市場也因而形成。一些公司很快就看出更廣大的機會,搶著興建大型量產工廠。因此產生的規模經濟,有助於擊敗當時還主宰著製造業的小型地方性工廠。不過,企業高階主管往往掉進一個陷阱,以為帶來優勢的機會源源不絕。其實,靠基礎設施技術取得競爭優勢的窗口,只會短暫開啟。當技術的商業潛力開始普遍為人所知,人們勢必會大舉投資技術,使技術以極快的速度擴建。鐵軌、電報線、電線,都是在瘋狂的搶建潮中鋪設起來的(鐵軌的搶建熱潮,奪走了數百條工人的生命)。艾瑞克.霍布斯邦(Eric Hobsbawm)在《資本的年代》(The Age of Capital)一書中說,從1846到1876年的三十年間,世界各地鋪設的鐵軌總長度,從17,424公里增為309,641公里。同期內的輪船總噸數也暴增,從139,973噸增為3,293,072噸。電報系統散布得更為迅速。1849年,歐洲大陸只有兩千哩的電報線;二十年後,已有110,000哩。電力繼續呈現這種形態。公用事業公司經營的集中式發電廠,從1889年的468座,增為1917年的4,364座,而且每一座的平均發電容量增加十倍以上(至於環境受到的危害,見邊欄:「過猶不及」)。到了擴建期的尾聲,個別公司享有優勢的機會,大多消失不見。一窩蜂投資造成競爭更激烈、產能增加、價格下滑,技術變得普及,而且大家都負擔得起。同時,擴建強迫使用者接納通用的技術標準,淘汰了專屬系統。連技術的應用方式都開始標準化,最佳實務廣為人知,並爭相仿效。其實,最佳實務最後經常建立在基礎設施本身之中;例如,電力化後,所有的新工廠興建時,都裝上許多方便使用的插座。技術和它的使用模式,實際上已經大眾商品化。基礎設施技術擴建後,大部分公司可期望獲得的唯一重要優勢,就是成本優勢,但連這種優勢往往也很難持久。這並不是說,基礎設施技術不會繼續影響競爭。它們會有影響,不過這種影響,只會出現在宏觀層次上,而不是在個別公司的層次上。舉例來說,如果某個國家落後採用某種技術,不管是全國性的鐵路網、電力網,還是通訊基礎設施,國內產業必然會嚴重受害。同樣地,如果某個產業落後運用技術的力量,便有可能遭取代。一家公司的命運,一向繫於會影響所在地區和所處行業的更廣大力量。但重點是,隨著技術變得普及,而且所有的人都負擔得起,公司靠技術脫穎而出的可能性勢必會降低。資訊科技商品化資訊科技雖比以前的技術複雜和有彈性,但具備基礎設施技術的所有特性。其實,正由於它的各種特性,大眾商品化的速度也特別快。首先,資訊科技是一種傳輸機制,就像鐵路運載貨物,和電力網傳輸電力那樣地傳送數位資訊。而且就像任何傳輸機制一樣,和人共享比單獨使用有價值得多。從主機電腦的時間分享、以小型電腦為基礎的區域網路,到更廣大的乙太網路(Ethernet)及網際網路,整個商業資訊科技史,就是互連性(interconnectivity)和互通性(interoperability)不斷提高的歷史。在這個進程的每個階段,技術都會進一步標準化,而且在最近,技術的功能變得同質性更高。就今天的大部分商業應用來說,客製化的利益,遠低於單獨使用的成本。資訊科技的可複製性也高。其實很難想像,還有比一位元組資料更像大眾化商品的東西;它不僅可無止盡地完全複製,而且幾乎不需要成本。許多資訊科技的功能幾乎可以無止盡的擴充,再加上技術日趨標準化,注定了大部分專屬應用會面臨經濟汰舊(economic obsolescenc)。為什麼要自己寫文字處理或電子郵件應用軟體?或者,當你可以花極少的費用,購買現成的最先進產品,何必自己寫供應鏈管理應用軟體?不過,不只軟體可以複製。由於大部分商業活動和流程已嵌入軟體,它們也變成可複製的了。當企業購買通用的應用軟體,也等於買到通用的流程。要享有節省成本和互通性等方面的利益,難免需要犧牲獨特性。網際網路問世,加快了資訊科技的商品化,因為它為一般性應用軟體提供了絕佳的遞送通路。企業只要付費向第三方購買「網路服務」,便能滿足資訊科技需求,就像它們現在購買電力或電信服務那樣。從微軟(Microsoft)到IBM,大部分主要的商業科技供應商,都努力將自己定位為資訊科技公用事業公司,也就是在名稱很生動的「網格」(grid)上,控制各種商業應用軟體的供應。同樣地,隨著更多公司以通用的應用取代客製化應用,資訊科技能力的同質性不斷增強(關於資訊科技公司面對的挑戰,見邊欄:(供應商該怎麼做才好?」))。摩爾定律效應最後,基於上述的所有理由,資訊科技很容易受到價格迅速下跌影響。英特爾創辦人高登.摩爾(Gordon Moore)講過一句很有先見之明的名言,指出電腦晶片上的電路密度,每兩年會增加一倍。他說的這段話,等於是預言電腦處理能力將會激增。但他也預測,電腦功能的價格將急速下滑。處理能力的成本跌個不停,從1978年每秒每百萬指令(per million instructions per second, MIPS)480美元,降到1985年的每MIPS為50美元,再降到1995年的每MIPS為四美元,整個趨勢一直沒有減緩。資料儲存和傳輸成本,也出現類似的跌勢。人們愈來愈負擔得起資訊科技的功能,這不只促使電腦革命民主化,也摧毀了最重要的潛在競爭障礙之一。即使是最先進的資訊科技能力,也很快變得人人都能取用。因為資訊科技擁有這些特性,它的演變自然就很像以前的基礎設施技術。它的擴建速度就像鐵路那麼令人透不過氣來(但傷亡人數少得多)。我們來看看一些統計數字。20世紀最後25年內,微處理器的運算能力增強66,000倍。1989到2001年的12年內,連上網際網路的電腦主機數,從80,000台增為超過125,000,000億台。過去十年,全球資訊網(World Wide Web)上的網站數,從零增為約四千萬。而且,自1980年代以來,光纖纜線鋪設超過2.8億哩,就像美國《商業周刊》(BusinessWeek )所說的,足以「繞地球11,320圈」(見表:「迎向大眾商品化」)。資訊科技和以前的基礎設施技術一樣,在擴建初期,對高瞻遠矚的公司提供許多取得競爭優勢的機會,這時它仍可像專屬技術那樣由公司「擁有」。美國醫院供應公司(American Hospital Supply, AHS)就是典型的例子。1976年,首屈一指的醫療器材配銷商AHS,推出一種稱為分析系統自動化採購(Analytic Systems AutomatedPurchasing, ASAP)的創新系統,能讓醫院透過網路訂購產品。這套創新系統是AHS自行研發,使用主機電腦上執行的專屬軟體,醫院採購員透過工作場所的終端機,取用這套軟體。由於訂購效率提高,醫院能減少存貨,進而降低成本,顧客很快就接納這套系統。此外,這既是AHS的專屬軟體,便能有效地將競爭對手排除在外。其實有好幾年,AHS都是提供電子訂購服務的唯一配銷商。這項競爭優勢促成數年的財務佳績。從1978到1983年,AHS的營業額和獲利的每年成長率分別是13%和18%,遠高於業界平均值。AHS善用基礎設施技術在擴建初期常有的特性,尤其是高成本和缺乏標準化,因而取得很大的競爭優勢。不過,十年內,那些競爭障礙一一瓦解。個人電腦和套裝軟體問世,再加上網路標準出現,使得專屬通訊系統對使用者失去吸引力,對擁有者不再具有經濟利益。結果,有趣的轉變發生了(如果可預測的話),AHS系統的封閉性質和過時技術,使它從資產變成負債。哈佛商學院的一篇個案研究指出,1990年代初,AHS和貝斯特崔凡諾(Baxter Travenol)合併,組成貝斯特國際(Baxter International)後,這家公司的高階主管將ASAP視為「沈重的包袱」。技術優勢變成定位優勢其他許多公司,以創新的方式部署資訊科技,取得重要的優勢。美國航空(American Airlines)的馬刀(Sabre)訂位系統、聯邦快遞(Federal Express)的包裹追蹤系統,以及美孚(Mobil Oil)的快速通行(Speedpass)付款系統,都利用資訊科技,取得特殊的營運或行銷優勢,進而在某個流程或者某項活動,一舉超越競爭對手。另外還有一些高瞻遠矚的公司,看出資訊科技會如何徹底改變某個產業,因而取得領導地位。例如,路透社(Reuters)1970年代的金融資訊網,或是近來eBay的網路拍賣。在少數例子中,企業透過資訊科技創新取得的主導地位,會提供比原有的技術優勢更為持久的額外優勢;這些額外優勢像是規模經濟和品牌知名度。著名的例子有沃爾瑪(Wal-Mart)和戴爾公司(Dell ),它們將一時的技術優勢,化為長久的定位優勢。但藉資訊科技取得優勢的機會,已經愈來愈少。最佳實務正快速被建置到軟體中,或是被人仿效。至於資訊科技引發的產業轉型,會發生的事,多半很可能已經發生了,或者正在發生。當然,產業和市場會繼續演變,有些會經歷徹底的改變,比方說,音樂產業的未來,持續籠罩在不確定中。但歷史告訴我們,在擴建期快要結束時,基礎設施技術改造產業的力量,總是會減弱。沒有人能確切說出,基礎設施技術的擴建到底何時結束,但有許多跡象顯示,資訊科技的擴建已接近尾聲,而且速度會比發展初期還快。首先,資訊科技的力量,勝過它滿足的大部分商業需求所要求的功能。其次,基本資訊科技功能的價格,已下滑到所有人大致上負擔得起的地步。第三,通用流通網路(也就是網際網路)的容量,已經趕上需求。其實,我們的光纖容量,已經遠高於所需。第四,資訊科技供應商正搶著將自己定位為大眾化商品供應商,甚至是公用事業公司。最後,以及最具決定性力量的,是投資泡沫已經破裂。投資泡沫破滅,一向是基礎設施技術接近擴建尾聲的明顯跡象。少數公司也許仍能從高度專業化的應用中,取得一些優勢,因為其他公司複製這些應用並無法取得強大的經濟利益,但這些專業化的公司會是特例。1990年代結束時,網路熱潮如火如荼,技術專家描繪了新興「數位未來」的宏大願景。但從企業策略的角度來看,那個未來很可能已經到了。用錢用在刀口上那麼,企業該怎麼做才好?就務實的觀點來說,先前基礎設施技術最重要的一項啟示,可能是:如果某種資源攸關競爭,但對策略無足輕重,它製造的風險,會比它提供的好處更重要。以電力為例,今天,沒有一家公司以使用電力為基礎來制定商業策略,但供電一有短暫疏失,就可能造成慘重的打擊(在2000年能源危機中,加州企業感受到這一點)。和資訊科技有關的營運風險很多,其中包括技術出紕漏、過時老舊、服務暫停、供應商或合作伙伴不可靠、安全漏洞,甚至恐怖活動。有些風險擴大,因為企業捨棄緊密監控的專屬系統,改採開放共享的系統。今天,資訊科技出問題,會癱瘓一家公司生產產品、提供服務,以及與顧客連絡的能力,更別提商譽遭到的損害。但幾乎沒有公司仔細找出自己的漏洞,並加以修補。擔心什麼事情可能出錯,也許不像臆測未來那麼刺激迷人,卻是現在更為關鍵的工作(見邊欄:「資訊科技管理的新規則」)。不過長期而言,大部分公司面對的最大資訊科技風險,是比較普通的那種,而不是巨大的災難;簡單的說,就是過度支出。資訊科技可能是一種商品,由於它的價格下跌迅速,所以每個人都能迅速共享任何新功能,但它和太多企業職能密切相關,所以會繼續占用一大部分的企業支出。對大部分公司來說,單單為了繼續經營,就得花大把鈔票在資訊科技上。重要的是,它們必須有能力區分哪些是非有不可的投資,哪些是可有可無、不必要,甚至有害無益的支出。任何大眾化投入要素,都是如此。高層經理人必須加強成本管理,也就是要更嚴格評估系統投資的預期報酬,並發揮更多創意,去探索更簡單和更便宜的替代方案,以及用更開放的態度,去接納外包和其他伙伴關係。但大部分公司只要減少浪費,也能收到顯著的節約成效。個人電腦就是個好例子:企業每年都要採購一億台以上的個人電腦,其中大多是為了汰舊換新。但使用個人電腦的絕大多數勞工,只用到一些簡單的應用軟體,例如,文字處理、電子試算表、電子郵件和網路瀏覽。多年來,這些應用軟體在技術上已成熟;它們只需要用到目前微處理器的一小部分運算能力。然而,企業卻繼續全面升級硬體和軟體。確保投資的長期效用老實說,那些支出,有不少是受到供應商行銷策略誘惑而產生的。大型硬體和軟體供應商非常擅長包裝新特色和功能,迫使企業更常購買新電腦、應用軟體和網路化設備;而事實上他們對此的需求很小。該是資訊科技買家展現強勢的時候了。他們應該磋商合約,確保個人電腦投資具有長期效用,並嚴格限制升級的成本。如果供應商不願意配合,企業應探討比較便宜的解決方案,包括開放原始碼的應用軟體,和陽春型網路個人電腦,即使犧牲一些功能也在所不惜。只要看看微軟的獲利率,就知道公司可以節省多少錢。審慎才是王道有些經理人可能擔憂,吝於投資資訊科技,會傷害公司的競爭地位。但企業資訊科技支出的相關研究總是指出,更高的支出,很少能化為優異的財務成果。其實,弄巧成拙的反而居多。2002年,愛里尼恩(Alinean)顧問公司比較7,500家美國大公司的資訊科技支出和財務成績,結果發現,表現頂尖的公司通常最會看緊荷包。比方說,經濟報酬最高的25家公司,資訊科技支出平均只占營業收入的0.8%,而一般公司支出3.7%。佛瑞斯特研究公司(Forrester Research)最近的一項研究也指出,資訊科技支出最多的公司,很少交出最好的成績單。甲骨文公司(Oracle)的賴瑞.艾利森(Larry Ellison)是科技推銷高手之一,連他也在最近接受訪問時承認:「大部分公司花太多錢(在資訊科技上),得到的回報卻很少。」隨著資訊科技提供優勢的機會持續縮減,支出過多帶來的壞處只會有增無減。平心而論,資訊科技管理應讓人感到無聊才是。對絕大多數公司來說,成功的關鍵不再是積極尋找優勢,而是精打細算管理好成本和風險。如果近兩年來,你和許多高階主管一樣,對資訊科技開始抱持偏向守勢的態度,花錢更為審慎,想法更加實際,你就已經走在正確的路上。企業面對的挑戰,是在景氣轉強,以及其他業者再度高唱「資訊科技策略價值」的老調時,繼續保持那種審慎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