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對消費者」(DTC)是根基於社群媒體生態的創新商業模式,2019年初起,DTC品牌吸納的創投資金,高達80億到100億美元。但隨著既有業者加入競爭,DTC喪失先行者優勢。原先挑戰傳統行銷原則的創新方式,反而成了成長路上的絆腳石。DTC品牌該如何進化,在市場持續前進?
艾蜜莉.魏斯(Emily Weiss)經營的個人部落格,原本沒想到會成為價值十億美元的品牌。這位24歲、在康泰納仕(Condé Nast)出版集團擔任助理的女子,把為部落格「光彩」(Into the Gloss)寫文章當成興趣,是她給千禧世代同齡人提供個人美妝建議的舞台。她在2010年開設這個部落格,專門提供實作訣竅、日常習慣,以及美妝出版品常見的資訊。到了2014年,這個部落格每個月吸引的網頁點閱量超過一千萬。魏斯以「光彩」為跳板,創立「更加光彩」(Glossier)這個「直接對消費者」(direct-to-consumer,DTC)的美妝產品線。「更加光彩」提供建議,並且為它介紹的產品提供送貨到府的服務,藉此顛覆了傳統的兩段式配銷通路,也就是顧客可能是在百貨公司聽取美容顧問的建議,然後從架上購買產品。由於有名人金.卡戴珊(Kim Kardashian)的背書,加上等候清單超過一萬名顧客的產品,「更加光彩」的年營收超過一億美元,品牌價值超過10億美元。
這樣的成功故事,掀起一股新興DTC品牌的狂潮。根據《企業》(Inc.)雜誌的報導,截至2018年,有超過400個DTC品牌竄起,包括一些獨角獸公司,如Allbirds(運動鞋及服飾)、Casper(寢具)、Dollar Shave Club(男士修容)和Warby Parker(眼鏡)等。自那時起,DTC的家數持續成長。DTC品牌具有奪取既有業者市占率的潛能,而這點打動了創投家,根據科技新聞網站TechCrunch的資料,DTC品牌自2019年初開始,吸納了80億到100億美元的創投資金。評論家推崇DTC那種僅限網路購買、透過社群媒體推廣促銷、沒有中介者的模式,並認為這就是行銷的未來。在DTC的全盛時期,互動廣告協會(Interactive Advertising Bureau)宣告,「直效品牌經濟」(direct brand economy)已經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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