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經理人能換個角度思考這個問題,用設計產品的方式來設計工作,結果會如何?克雷頓.克里斯汀生(Clayton Christensen)的「待完成工作」(jobs to be done)理論假定人們是「雇用」產品或服務,來滿足生活中的特定需求,我們借鑑這個理論,想一想如果經理人探究「員工『雇用』工作是要為自己做什麼?」,結果會如何?
近年來,本文其中一位作者(達特)於擔任數家大型科技公司的人資領導人期間,在一個受歡迎的podcast節目〈適合人的工作〉(Work for Humans)上,不斷探索「工作即產品」的做法。另一位作者(艾瑞克)則是透過學術研究、教學和諮詢服務,探索日常工作經驗對員工福祉的影響。我們相信,如果把工作徹底重新定位為產品,員工是主動選擇用自己的勞動力來「購買」這個產品,公司必須設計這個產品,來協助員工每天都做出這種選擇,那麼公司就能獲得益處。